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日前印发通知变林业小防火为社会大防火中国绿色时报4月1日报道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全省重点林区森林防火责任人,对各市(县)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控制目标在《河北日报》和河北新闻网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知》明确,河北省森林防火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市人民政府市长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为主管林业工作的副市长,直接责任人为林业局局长。一旦发生火灾,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全力组织扑救。林业局局长、林管局局长、林场场长和林区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状,部门和单位领导划区包片,负责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气象、宣传、民政、卫生部门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中,也要承担相应职责;财政部门和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资金加大防火投入力度,变单纯的林业部门小防火为政府行为和全社会行为的大防火。《通知》还公布了各重点林区的控制目标。承德、张家口、保定等重点林区的控制目标是: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危害北京的森林火灾;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3。
石家庄、秦皇岛、唐山、邢台、邯郸等重点林区的控制目标是: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3。近年来,河北省通过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和林区单位责任制等方式,将每个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实行村民联防,有效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2009年,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62起,受害面积104.8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03%。,较往年有明显下降。全省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没有发生进京火。今年,河北省要求各地,每千亩林地至少要配备一名护林员,环京8县和一级火险县专业扑火队要超过100人,其他县(市、区)不少于60人,每乡镇不少于两支巡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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